1,经过办案民警向王天佑转述,王天佑了解到,李爱军已经向办案民警承认了,是自己和惠州市多因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名为AntBot的加密货币量化交易机器人。
2,经过办案民警向王天佑转述,王天佑了解到,李爱军对办案民警说,由于当时(2023.3.21日),新加坡地区,有不明黑客攻击了【返佣二维码】,因此,此次盗币事件,是不明黑客所为,而不是李爱军的责任。
1,首先,币安交易所会抽取用户【交易量】的一部分,作为手续费收入,以支持币安交易所的运营成本,并且使得币安交易所盈利,以便支持币安交易所未来发展,这是交易所的合理收费。
2,然后,币安交易所将【此手续费收入的一部分】,通过【手续费返佣】的方式,分发给推广币安交易所或者通过量化机器人拉动交易量的【经纪商】,【手续费返佣】是币安交易所的合理营销推广策略的一部分。
3,币安交易所分发【手续费返佣】的过程,是【通过交易所控制的手续费收入,向经纪商分发返佣】。
分发【手续费返佣】的过程,不会涉及用户的本金,因为用户已经在交易达成时,将【手续费】给到交易所了。
之后,币安交易所向【经纪商】分发【手续费返佣】的过程,由交易所直接对接【经纪商】,和用户的交易行为无关。
————————————————————————————————
比如,王天佑使用的是【动态平衡机器人】,
比如,王天佑最开始设置的比例是,【BTC占本金50%,ETH占本金50%,调仓阈值10%】
经过行情变动,本金,由[本金_前],变成了[本金_后]。
经过行情变动,BTC占比,变成了[本金_后]的60%。
经过行情变动,ETH占比,变成了[本金_后]的40%。
此时这个资产仓位,占本金的比例,与最开始王天佑设定的差距,达到了调仓阈值,10%。
则机器人,会根据设定的【BTC占本金50%,ETH占本金50%】的设定比例,
通过BTC-USDT交易对,卖出10%[本金_后]的BTC,也就是说占比由60%-->50%(交易由USDT结算。)
通过ETH-USDT交易对,买入10%[本金_后]的ETH,也就是说占比由40%-->50%(交易由USDT结算。)
以恢复到,最开始【BTC占本金50%,ETH占本金50%】的比例。
这样,就会引起价值(10%[本金_后]+10%[本金_后])的两次交易量,
假设交易所设定的,收取手续费的比例,是交易量的0.1%,
则王天佑会向交易所提供(10%[本金_后]+10%[本金_后])*0.1%手续费比例=0.02%[本金_后]的手续费,给到交易所,
随后,这个,价值0.02%[本金_后]的手续费,就和王天佑无关了,并发生由交易所向【经纪商】分配返佣的过程。
假如说交易所给到【经纪商】的返佣比例是50%,
则交易所拿:价值0.02%[本金_后]的手续费*(1-50%)=价值0.01%[本金_后]的手续费,
【经纪商】拿:价值0.02%[本金_后]的手续费*50%=价值0.01%[本金_后]的手续费,
请注意,这个基于交易手续费,由交易所向【经纪商】分配【交易量流动性返佣】的过程,本质上是由交易所直接对接【经纪商】,与用户这个【做市商】的交易获得差价盈利的行为,已经不再发生任何关系了。
虽然说,实际的交易,可能更加复杂,比如说,不止两种资产之间进行动态平衡,可能是十个资产之间进行动态平衡,或者也许不是以上的分配比例数值,但是基本逻辑是相同的。
也就是说,【本金是本金,返佣是返佣】,不存在李爱军所说的,【黑客攻击返佣二维码,会盗取本金】的情况。
另外,【返佣二维码】特指【注册交易所返佣】,与【交易量流动性返佣】无关。
【交易量流动性返佣】不涉及【扫二维码】的行为,是经过用户【一键点击授权】的。
而AntBot机器人在这个案例中,与王天佑的合作过程中所收取的返佣,明显是【交易量流动性返佣】,不涉及李爱军所说的【返佣二维码】。
————————————————————————————————
4,【手续费返佣】,分为【注册交易所返佣】,和【交易量流动性返佣】。
经纪商也分为,【拉注册用户的拉人经纪商】,和【拉交易量的流动性经纪商】(这种经纪商就是量化交易机器人的提供商),
【拉注册用户的拉人经纪商】会获得【注册交易所返佣】,【拉交易量的流动性经纪商】(这种经纪商就是量化交易机器人的提供商)会获得【交易量流动性返佣】。
有时【拉交易量的流动性经纪商】(这种经纪商就是量化交易机器人的提供商)也会去拉注册用户注册交易所,获得【注册交易所返佣】,但是拉注册用户这个行为,和量化交易机器人的【拉交易量】行为,不是同一个概念,两种行为获得的返佣也不同。
5,AntBot最开始是一个【经纪商】,而王天佑是【做市商】,区别在于,【做市商】是吃【做市交易的差价】的,而【经纪商】是吃【交易量流动性返佣】的,概念不同。
【交易量流动性返佣】是【做市商】的【交易手续费】的一部分,而【交易手续费】是按照【交易量】由交易所向用户收取的,再由交易所分发并给到【经纪商】。
王天佑再次强调,交易所向【经纪商】分发【手续费返佣】的过程,不会涉及用户的本金,因为用户已经在交易达成时,将【手续费】给到交易所了,随后分配手续费的过程,只是交易所和经纪商的业务往来,和用户无关。
(注:【做市商】也是一类交易所的用户。【做市商】是【套利者】,与【套利者】相对的概念是【投机者】,但是无论是【做市商】【套利者】,还是【投机者】,都是交易所的用户,都是基于交易所用户的正常的交易逻辑进行区分的,与【经纪商】这个概念无关。【经纪商】只是吃【手续费返佣】的,不吃交易差价。)
【交易量流动性返佣】只是【手续费】的一部分,之后币安交易所向【经纪商】分发【交易量流动性返佣】的过程,由交易所直接对接【经纪商】,和王天佑这个【做市商】无关。
6,我注册并使用币安交易所的时间,明显早于AntBot第一次上线Google play的时间,我很早以前就已经注册了币安交易所,不可能扫AntBot推广币安交易所的【注册返佣二维码】。
7,AntBot获得的返佣是【交易量流动性返佣】,它是通过和币安交易所合作,通过【Fast API接口】授权,获得的,不存在李爱军所说的【扫二维码】的情况,【交易量流动性返佣】不涉及【扫二维码】的行为,是经过用户【Fast API接口】【一键点击授权】的。
8,因此,就算有黑客攻击了【注册返佣二维码】,也不可能影响用户的交易和本金。具体原因在于:
8.1,【注册交易所返佣】,和【交易量流动性返佣】不同,李爱军试图混淆此概念。
8.2,【注册交易所返佣】是【扫二维码】,【交易量流动性返佣】不涉及【扫二维码】的行为,是通过【Fast API接口】【一键点击授权】的。李爱军试图混淆此概念。
8.3,分发返佣的过程,不会涉及用户的本金,因为用户在交易所分发返佣前,已经将手续费,给到交易所了。
之后分发手续费的过程,由【交易所直接对接经纪商】,【和用户本金无关】,
也不可能涉及【将现货资产转到期货合约账户的滥用权限行为,以及在期货合约账户内部的盗币行为】。
9,因此王天佑认为,李爱军向警方陈述的,【此次盗币事件是不明黑客所为】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这个说法只是李爱军控制AntBot机器人进行盗币后,试图逃避责任的借口。
1,王天佑将本金托管在币安交易所。
2,王天佑将API通过【Fast API接口】【一键点击授权】给AntBot,让渡自己的币安交易所API权限给了AntBot,由AntBot帮助王天佑,在币安交易所上执行自动交易。
3,经过王天佑的推测,AntBot引导王天佑关闭【A权限】,以让王天佑信任AntBot,随后滥用了【B权限】进行将现货资产转到期货合约账户的行为,随后发生了在期货合约账户内部的盗币行为。
(另外,王天佑强调,当时AntBot的APP应用程序界面,没有提供将现货资产转到期货合约账户的功能,且币安交易所,也没有提供关闭【B权限】的功能,因此将现货资产转到期货合约账户的行为不可能是王天佑所为或者经过并尊重王天佑的授权的行为。以下王天佑是对【A权限】和【B权限】的解释:)
AntBot客服在邮件和客服对话里骗我,让王天佑认为——
【A权限】:【万向划转POST /sapi/v1/sub-account/universalTransfer 】是现货转合约的唯一渠道,关闭就不能转了,然后AntBot用这套说辞,骗取王天佑的信任。
结果王天佑关闭了【A权限】万向划转,
随后,AntBot用【B权限】:【POST /sapi/v1/futures/transfer】,盗取用户王天佑的加密货币资产。
说人话就是,AntBot提供商说,关闭【A权限】,就现货转合约转不了了,从而骗取用户王天佑的信任。
然后,AntBot再用【B权限】,盗取用户王天佑的加密货币资产。
机器人 AntBot 提供商,利用了用户王天佑不了解API权限的这个弱点,进行加密货币资产的盗取。
1,李爱军虽然承认了,他和他所在的惠州市多因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AntBot,但是他的说法有混淆的地方,如下:
1.1,由李爱军的口述可知,李爱军混淆了【手续费返佣】和【本金】的概念,
1.2,由李爱军的口述可知,李爱军混淆了他作为【经纪商】和王天佑作为【做市商】的概念,区别在于,【做市商】是吃【做市交易的差价】的,而【经纪商】是吃【交易量流动性返佣】的,概念不同。
1.3,由李爱军的口述可知,李爱军认为【交易所将返佣给到经纪商】和【经纪商对用户本金的操作权限】这两个币安交易所的系统功能是一体的。
但是,王天佑推测,这两个币安交易所的系统功能,隶属于币安交易所的两个互不影响的系统,而这两个互不影响的系统,在币安交易所内部是分隔开来的,就算有不明黑客攻击一个系统,也不可能影响另一个系统。(以上只是王天佑的推测,需要警方和币安交易所核实,以便警方进一步确认是否属实。因为交易所对王天佑来说也只是一个黑箱。)
因此李爱军所说的 【此次盗币事件是不明黑客所为】这个观点不成立。
1.4,由李爱军的口述可知,李爱军混淆了【注册交易所返佣】和【交易量流动性返佣】的概念。
因此,李爱军的陈述的【此次盗币事件是不明黑客所为】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这个说法只是李爱军控制AntBot机器人进行盗币后,试图逃避责任的借口。
参见之前,王天佑提交的材料,和王天佑上传到GitHub的截图。
如:
AntBot的官方网站上,没有公开公司名称,没有公开开发者姓名,没有公开公司注册详细地址。
AntBot引导用户关闭【A权限】,以让用户信任AntBot,随后AntBot滥用了【B权限】进行将现货资产转到期货合约账户的行为。
AntBot在盗币事件发生后,强制更新APP,销毁证据。
AntBot在盗币事件发生后,强制解散多个Telegram群组。
AntBot在盗币事件发生后,客服在聊天记录中,推卸责任给币安交易所,推卸责任给用户。
AntBot在盗币事件发生后,在APP公告中,推卸责任给币安交易所,推卸责任给用户。
李爱军与王天后通电话时,辱骂王天佑,“你炒币呢,你炒你妈逼呢。”的录音。
李爱军与王天后通电话后,屏蔽王天佑电话,拒绝进一步沟通的行为。
以及,李爱军与王天后通电话后,注销公司,试图跑路的行为。
还有此次,李爱军在与警察的口述中,试图混淆相关概念,以便逃避责任的行为。
由于此案的相关证据不够充分,因此需要联系币安交易所,进一步核实情况。
由于市局,有权限联系国外网站,而派出所,没有权限联系国外网站。
因此,需要派出所警方,上报市局,联系国外网站,币安交易所,进一步核实相关交易数据,确定事实。
之前王天佑,已经将联系币安交易所的方式,给到警方了,以下王天佑再次向警方重复币安客服的回应:
这边很理解您的心情,换作是我,也会非常着急。但您当前的情况,唯有尽快让当地警方通过以下门户注册账户,提交执法申请,我们才有办法进一步与警方配合,尽力协助您的情况。
请您那边让警方通过此链接注册账户,并提交执法申请:https://app.kodexglobal.com/binance-cn/signup ,以便相关团队可以更快地与警方取得联系,并紧密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警方也将能够通过此门户网站接收记录并跟踪您的案例。
请注意:
-此门户网站仅供官方执法机构使用,私人实体和个人用户不得使用;
-此门户网站仅适用于 Google Chrome / Mozilla Firefox / Microsoft Edge 浏览器。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help@kodexglobal.com 获取协助。